2008年“日进杯”口腔工艺技术展评团体积分办法
2008-06-27
一、参加团体积分的条件
(1)只有参加全部2个比赛项目的学校有资格角逐团体奖和列入团体排名。
(2)单项和团体前20名公布排名和得分。
二、团体积分的办法
团体排名按每个学校所有参赛学生按排名分值相加总和由高到低排序而得。
团体总分以单项排名为依据按照如下分值计算:
(1)一等奖(1名)积分:
第一名:30分。
(2)二等奖(3名)积分:
第二名:25分;第三名:22分;第四名:20分。
(3)三等奖(6名)积分:
第五名:18分;第六名:16分;第七名:15分;第八名:14分;第九名:13分;第十名:12分。
(4)入围奖:
1)从第十一名11分起,后续按名次排列逐减1分,直至第二十名。
2)从第二十一名开始至末尾均按1分计入总分。
2008年“日进杯”口腔工艺技术展评组委会
2008年6月26日
附件:

"));